浙江农米食品有限公司获选莲都区第一批放心消费单位
阅读 1070 次 更新时间:2021-08-17
日前,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管部门对第一批58家“放心消费单位”名单正式公布,浙江农米食品有限公司凭借过硬的产品品质和良好的口碑成功入选。
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,是“放心消费在丽水”的重要内容,重点围绕老百姓的日常消费、服务消费、新消费等重点领域;以建设主体自愿,以社会认可、消费者满意为基本原则;采取第三方评价、满意度调查、消费体验等社会化方式组织综合评估后产生公示名单。放心消费单位需要向消费者做出八大承诺:有证照明示,无乱摆乱放;有承诺公示,无虚假宣传。有清晰追溯,无三无产品;有质量保证,无假冒伪劣。有明码标价,无价格欺诈;有公平计量,无短斤缺两。有纠纷快处,无维权障碍;有放心消费,无烦心闹心。
对于此次作为第一批入选丽水市莲都区“放心消费单位”,公司董事长张叶芳女士表示:“非常感谢消费者对农米食品公司的高度认可,我们会倍加珍惜这份荣誉。公司会一如既往地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,以切实行动营造“品质消费、放心消费”的消费环境,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多实实在在的安全感、幸福感和满意度。”(文\宣传处 图\宣传处)